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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东公积金贷款流程

2017-05-25 18:12

  1、贷款人申请贷款时,须填写《海东地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表》及本办法第六条(海东公积金贷款办 理材料)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,送“中心”进行审核,“中心”审核后,开出贷款委托书,并将上述资料送达受托银行。

  2、受托银行根据“中心”审核意见及贷款委托书规定的贷款限额,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,并按双方约定的担保方式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、质押合同、保证合同或**书;借款人用所购房产作抵押的须办 理房地产抵押登记。

  3、“中心”对借款合同审核后,按批准的贷款金额向设在银行的委托贷款户内划转。银行于2日内通知借款人以转帐方式进行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