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东公积金
海东住房公积金机构简介
海东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地区编委《关于成立海东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人员编制的通知》[东机编发(2003)13号]文,于2004年4月20日成立的,系隶属海东行署的自收自支的正县级独立事业单位,下设互助、乐都、民和、化隆、循化五个管理部。其主要业务是按照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,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具体使用,包括放贷、支取的审核办理工作。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: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: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